近日,记者从南京市学生资助中心了解到,2018年,南京市评选出1000名全日制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1-3年级学生),颁发励志奖学金,奖金总额为320万元,其中一等奖100人,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这些学生有两个共同的特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目前,上述奖金已经发放到位。
记者从市学生资助中心了解到, 2018年的励志奖名额比上一年增加了不少,这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理念上的一次“提档升级”,学生资助不仅仅是最低生活、学习保障,也要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搭建发展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从“救济型”向“发展型”的跨跃,着力提升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远发展和阻断贫困的根本需求。
南京市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惠民园入园入学的幼儿和学生保育教育费、学杂费全免,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减免5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给予减免,同时按照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高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发放助学金,对孤儿、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金发放标准提高50%。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的8%,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6%,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和高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数的8%。各区应参照此学生资助比例制定相应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生活补助(助学金)原则上应采用银行借记卡或银行存折形式及时发放,不得以现金、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银行代发学生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受助学生的银行卡户名必须是受助学生本人姓名,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受助学生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的户名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学校教师或个人不得代领。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受助学生办理国家规定的中职资助卡,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