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漆桥法庭负责人、工作站站长周忠强会同关工委和团支部普法小组在漆桥法庭辖区联合村社区“无讼村民”刘建的党群服务中心法治学校由漆桥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原告系淳溪镇荣复村人,被告系安徽宣城狸桥人,在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在调节过程经庭长工作站长周忠强以法、以情、以理进行多方调解,参与旁听的群众也纷纷找原告被告做工作,进行劝解,最后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并握手言和。
庭审结案后,周忠强同志围绕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情况,告诫大家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特别在乡村道路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等,不要盲目超车,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活动效果好,使我们看到了真实的庭审同时也给我们老百姓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治课。(高淳法院关工委吕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