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指14至25岁的主体,他们是祖国的未来,肩负振兴国运恒昌的历史重任,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美满幸福。如何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真善美,贬抑恶性行为,就成为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青少年犯罪态势,早已危及到“中国梦”的行进。“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然成为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课题。纵观历年来的司法案例可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有生理、心理方面的主体因素,有学校、家庭、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客体因素,当主客体因素负面影响结合到一起,便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事实。相应地,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也需要从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来着手进行。
社会学认为,家庭是承担青少年初次社会化天然的第一环节,在正确教育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判断是非的能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几乎在每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中,也都能找到家庭方面的原因。因此,本文侧重从研究各种类型的家庭及其变化入手,剖析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力求归纳出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家庭因素,为做好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青少年犯罪现状剖析
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涉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正呈现一种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其涉及的范围也更为广泛。据统计,近三年来,高淳区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数251件(至25周岁),占全区刑事犯罪总数的20.7%以上,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满18周岁)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10.76%。所涉案件类型以抢劫、强奸、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容留吸毒等案件居多,对社会稳定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从高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管理的社区矫正执法案卷中,我们调阅了多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案卷,如:东坝镇一名高三学生因不满其父抛弃生母与继母结婚,在父亲屋内犯下了放火罪;淳溪镇两名无业青年因抢劫手机犯下抢劫罪;古柏镇一名女青年犯下组织他人卖淫罪;阳江镇两名无业青年禁不住诱惑犯下容留他人吸毒罪……相比这些案件,近期浙江嘉兴发生的少年杀人案更是骇人听闻——今年4月4日晚,浙江嘉兴秀洲区洪合镇40多个少年持械斗殴,16岁的少年龙龙因为逃跑时绊倒在地,结果被追上来的五六个少年乱棍打死,而械斗起因仅仅为了争风吃醋。据《中国青年报》后续报道,这群少年以小镇二十分之一的人口,犯下了小镇将近30%的案件……经调查显示,这些“问题少年”中有70%以上的人生长于“问题家庭”,其中,60%的人家庭结构不完整,40%的人虽然家庭结构完整,但父母亲对其疏于管教或者管教明显不当。现今,愈演愈烈的青少年犯罪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这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
家庭教育缺陷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从案件情况剖析,有四类家庭的青少年易产生问题: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隔代抚养;二是家教理念陈旧,过分溺爱或严苛;三是家长忽视教育,对孩子放任自流;四是忙于谋生、外出打工或应酬,无暇顾及教育孩子。
(一)家庭结构不健全
家庭结构不健全是指家庭出现夫妻双亡,或一方亡故、分居、离婚、再婚、在押等情况而造成家庭结构的破裂,这样常常使传统家庭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趋于弱化。不健全的家庭有可能使孩子过早失去家庭的温暖和教育,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相当多的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因此产生情绪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尤其当他们面对外界的嘲笑和欺压时,便会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极易做出违法犯罪之事;还有一些残缺家庭中的青少年,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和应有的关心,他们很可能到社会上去寻找朋友的慰藉,于是他们很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团伙猎取的对象;也有的人由于心情忧郁、精神空虚,很可能沉溺于黄色书刊、淫秽录像以及网络中,甚至吸毒、酗酒、性放纵等。
(二)家庭教育方法不当
鲁迅在《上海的儿童》里有一段描述:“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方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使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绝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如果以著名艺人之子李某某为个案来对照这段话,我们会惊奇地发现,他的成长历程几乎涵盖了这“两种方法”,在梦鸽眼中,李某某是听话的,但外界却不这么认为。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城市独生子女率占50%,在不少家庭中家长对青少年由宠爱滑向溺爱。这些“小皇帝”从小养成好吃懒做、好逸恶劳、自私自利、惟我独尊的心理,一旦外界不能满足其一贯的“手到擒来”的要求,就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做法,甚至不择手段,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相对于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有的家长对子女过于严苛,当孩子达不到他们的期望值时,便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孩子打骂责罚,孩子出于逆反心理,产生了“与父母对着干”的心理,这根无形的指挥棒无疑为孩子走向违法犯罪之路埋下了极深的隐患。
(三)家庭环境不健康
有的家庭,父母亲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对识别能力差、意志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将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更有甚者将自己的劣迹行为灌注给孩子,对孩子的行为加以赞成甚至表扬;有的家庭,父母存在“拜金主义”思想,平时忙于自身的工作和应酬等,对孩子放任自流。父母亲出于愧疚、炫耀等心理,在物质上让孩子过度挥霍,在思想品德上却极少对孩子进行教育,让孩子自小形成“没有金钱摆不平的事”的错误观念;有的家庭,经济条件较为贫困,家长不能强化自己的技能为家庭创造财富,而是整日怨天尤人,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形成孤僻、内向、偏执的性格,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也为了对抗父母口中“不公正”的世道,有的孩子往往铤而走险,滑向犯罪的深渊。
完善家庭教育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思考
青少年处于人生的一个特殊阶段,身体迅速成长,变化显著,但心理上却呈现“半成熟、半幼稚”的特征,具体表现为:情感丰富且强烈,但缺乏成熟与稳定,易冲动导致违纪违规;思维活跃,兴趣广泛,精力充沛,爱交朋友,但分析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意志逐渐独立,追求自由,但欠缺规范意识,因而处于不稳定、不平衡的心理状态。笔者认为,家长们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家庭正面、健康教育。
(一) 家长重视,学会自我控制
孩子是一个家族的未来。相信,当每个孩子呱呱坠地时,都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新的希望,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误入歧途。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孩子从一出生下来,父母就和孩子在一起,孩子的语言文字学习、心理思想品性、行为举止习惯的养成都受到父母的熏陶和感染,其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但是,有的家长并没有意识到家庭对孩子教育的影响。我们不妨试想,同一个老师在同一个班级上课,为什么有的学生成绩好,有的学生成绩就要差一些呢?这其中关键在于孩子平时所受到的家庭教育的不同。或许有的人会说,父母亲自身文化水平不高,自然无法给予孩子良好的教育。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很多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孩子却很出色的家庭。所以,即便是结构不健全的家庭,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家族的未来发展,孩子的监护人也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使青少年自小养成关心他人、勤奋劳动、独立生活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品格,增强家庭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
(二) 抓早抓小,培育良好品德
多年来,家长们一直是重智育轻德育。在他们心目中孩子安全平安是最重要的,还有成绩好就可以了,其它的不在其关心之中。孩子小,思想简单,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纯洁的天使,但天使也有可能变成魔鬼。所以家长一定要防微杜渐,关心孩子的心理成长。一般犯罪理论认为,不良的家庭教养会导致低自我控制,而良好的教养方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有其顺序性:一是依恋,二是监督,三是辨识子女的偏差行为,四是正确的惩罚方式。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笔者认为在实行家庭教养四要件、预防青少年犯罪过程中,首先应该“抓早抓小”,抓“早”,体现为未焚徙薪,防微杜渐。抓“小”,体现为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抓早抓小”是防止青少年由小气小恨、小偷小摸、小打小闹转变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大案要案的关键。其次,坚持“教育为主”为策略。青少年还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涉世未深,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很强的可塑性。美国犯罪学家奈伊指出,“一个人没有天生的是非观念,是非观念的形成要依靠后天的学习”。也许我们没有先进的教育方法,也许我们的孩子不能做到非常出色,但我们也不能让孩子成为危险品,这样的人对社会、对人类都可能带来危害,而这一点更需要家长对孩子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助其形成良好的习惯与道德认知,须知“道德是居于法律之前预防犯罪的第一道堤坝”,家庭与学校的道德教育、规范教育、心理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 教养得当,加强沟通交流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环境对人的作用。古代曾有“孟母三迁”,最终孟轲在学官的影响下,成为一代学者,这说明人们很早就已认识到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因此,作为孩子的榜样,父母亲为人做事必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表明自己的人生态度,给孩子积极的、有利的教育提示。现代社会中,也有些父母品性端正,但平日里忙于挣钱,可能简单地认为让孩子上最好的学校、有最先进的学习工具就是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其实不然,父母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仅仅是一些简单的物质投入,更多的包括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对孩子心理的关爱和呵护。首先必须了解孩子的心理,遵循孩子心理发展规律进行教育。其次,在生活中要教育孩子正确认识自己,既不自轻自贱,也不自骄自傲,否则就会被一些不健康的情绪所笼罩。再次要培养孩子的自信,这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自信的基本点是相信自己有力量完成某项任务,即使这项任务带有挑战性。而自信心主要来源于获得成功的体验和父母的教育方式,欣赏孩子,是每个父母对孩子都应该有的基本态度。最后,要教育孩子正确面对失败与挫折。世界上,没有一条缀满鲜花的路铺在孩子面前,只待他去收获一个又一个的果子,在体会成功的欢乐的同时,也躲不开生活中必然会有的失败和挫折。
(四) 互助教育,携手共育未来
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核心在于预防。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心智成长在社会。要真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需建立起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这就需要家长细心观察孩子的生活,及时与学校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采取早发现、早预防的措施。升入初中后,孩子们的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成熟速度却比较慢,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歧途。在我们接触的很多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其父母亲都表示,孩子原来很听话,升入初中后接触不良社会青年就变坏了。这个时期,家长需要更多地与学校老师交流,互通孩子在家庭、学校的生活、学习、交友情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就要与校方共同商讨对策,以正确的教育方法及时进行干预,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从具体案例中,我们也发现有很多青少年初中辍学后即无业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一旦交友不慎,禁不住诱惑,即走上犯罪道路。因此,作为家长,当孩子无业赋闲时,应积极与劳动、工会、技校等部门联系,广觅技能学习、招工就业渠道,让孩子学习一技之长,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切勿让其因精神空虚而误入歧途。
总之,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在人格塑造中,家庭对青少年产生着潜移默化而又深根蒂固的影响。健全的人格不能缺少家庭的教育、熏陶。家长应该勇于承担起家庭的责任,通过不断的自我学习,更新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思想观念,提高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水平和能力,并主动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孩子更好地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沿着正确的人生轨迹前行。只有这样,我们的孩子才能得到真正健康的成长和发展,我们的“中国梦”才得以早日实现,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高淳区司法局关工委 江爱国 汪春凤 夏喜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