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夜晚,我和女儿聊起了幸福。女儿说:“我一点儿也不幸福,每天都要完成大量的作业,还要被你们管这管那,简直比《白毛女》中的喜儿还苦。”
我微笑着对女儿说:“暂且不谈你有没有喜儿苦,先听妈妈讲讲过去的事吧!”
妈妈出生在70年代一个偏僻的乡村,那时土地还未下放户,属于合作社时期,父母靠挣工分养家糊口。由于没有化肥,加上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不高,粮食的产量十分低下,分到各家各户的口粮少得可怜。即便省吃俭用,家里还是常常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饿肚子是常有的事。为了填饱肚子,我们不得不跑到山里去找野果、野菜,跑到红薯地里去刨剩下的“漏网之鱼”。至于吃肉,那是想也别想的事情,除了逢年过节,桌上有一点荤腥外,一年到头,几乎吃不上一次肉。那时觉得,能美美地吃上一顿肉,就是最大的幸福。
小时候,妈妈最盼望能有一件漂亮的新衣服,可是就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愿望,也无法实现。农村的孩子往往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件衣服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买一件新衣服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啊,哪怕是自己过生日,父母也舍不得给我们置一件新衣。唯有到了过年,才会有一身新衣,因为农村有一个习俗,新年新气象。
过去,农村没有电灯,没有电扇,也没有电视机。到了晚上,家家户户都照煤油灯,煤油灯的亮度不足,总是显得十分昏暗,并且还伴有浓黑的烟尘和难闻的味道。为了节省煤油钱,父母早早就催促我们上床睡觉。到了夏天,酷暑难耐,蚊虫肆虐,一家人只能靠手里的蒲扇驱蚊消夏。那时觉得,能有一台电风扇对着吹,就是最大的幸福。
过去,小孩都没有玩具,只能玩泥巴,逗蚂蚁,丢沙包,踢毽子,打弹弓,掏鸟窝,挖地道,或整日在山野里疯跑。要是大人哪天心情好,编一把手枪或做一个柳笛什么的,就是莫大的幸福了。除了生活上的贫困外,我们还要帮大人做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像烧火,做饭,捡柴,割草,放牛等。
听了我的诉说,女儿一下子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她还开玩笑似地说:“早知道妈妈以前的日子过得那么惨,我就该把我的零花钱存起来,然后,穿越时空给您送去,那样你就有东西吃,有新衣服穿了。”
给孩子讲讲过去的事,既能让他们接受一次苦难教育,又能让他们体验到现在生活的美好,懂得节俭、刻苦与珍惜。
□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