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3日,铁心桥小学举行专题沙龙,特邀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汤赵楠帮助解惑,学校30余名班主任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汤赵楠检察官对班主任老师提出的教育惩戒的尺度、爱与严的尺度、教育责任的界定、如何处理校园霸凌及沉迷网络等五大类问题作了解答。她说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制定。作为部门规章是对学校、教师的行为作出的底线性要求,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决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法律明确禁止的惩戒行为不要触碰,以一般人的判断标准,结合作为教师的道德操守,正确实施惩戒行为。给学生爱的时候秉持教育的初心与理想,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孩子们尽可能多的关心、尊重、引导。惩罚与批评学生的时候不违背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刑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违背我们作为教师的职业操守。
班主任老师非常感谢汤赵楠检察官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解惑答疑,阐释了班主任日常管理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表示在今后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坚守教师职业操守,认真依法依规执教,为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新人作出贡献。(雨花台区检察院关工委 沈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