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花台区检察院向一名涉案被侵害未成年人父母发出 “督促监护令”,对其监护缺位、监护不力行为进行督促和考察,首次启动强制亲职教育。
发出“督促监护令”源于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被侵害未成年人小文(化名)父母只顾忙于生意,平时与孩子几乎没有交流,亲子关系十分冷淡。小文因缺少家人关爱,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情感支持,将情感寄托于网络和陌生成年人,从而受到了侵害,小文的不辛遭遇与父母监护缺位、监护不力有直接关系。为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故向受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现场宣告,要求监护人主动关心孩子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精神需求,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为了保证“督促监护令”的效果,营造更好的家庭氛围,雨花台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在对受害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的同时,对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要求监护人参加监护义务履行、监护教养技巧和未成年人心理等一系列亲职教育课程,从而改善和提高监护人监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和能力,督促与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雨花台区检察院关工委 沈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