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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篇 | 少年法学院建设的情况调研
2022-05-11 16:00:48 《2021年南京市关工委工作调研成果汇编》

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初创于 2008 年,经过十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一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经验。2018 年,雨花台区少年法学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党建引领,雨花台区关工委整合公检法司力量,打造升级版的少年法学院,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示范引领。

 

一、少年法学院运行现状

三年来,少年法学院将条线分散、多头进校的散乱局面整合成区街一体、部门协同、规范有序的新格局。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从区关工委一家独撑,到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教共同发力。二是区层面保留总院,将少年法学院下沉到街道园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兼任院长;建立由党工委、关工委、学校、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导小组作为保障;政法委与教育局联合往各校委派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少年法学院工作。三是从 4 所中小学两个年级扩展到全区所有中小学六个年级。四是从协商进校授课转变为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各校教学计划。五是法治教员从个位数增加到 53 人,组成了法治教育讲师团,师资力量充足。六是从灌输法律条款升级为培养法治意识,与“道德与法治”课程错位进行,防止雷同冲突。七是从教员自主选课制升级为区总院派课制。八是从粗放式授课升级为集体备课、指导备课、督课评课,教学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二、少年法学院面临的困难

少年法学院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增加了法治教育的亲和力和趣味性,但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一是缺乏有力的理论指导。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中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比如中国法律众多,给青少年讲哪些最合适;学生年龄有 9 岁的差距,如何长幼有别,才能因材施教;作为课堂教学,采取哪种教学方式更适合孩子接受;与部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如何优势互补。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和理论指导。二是教员的教学技能短缺。“五老”讲师团成员大多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有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较长的普法“教龄”,但长期以来的工作对象是成年人,进校园登台讲课还是“门外汉”,对课堂教育规律的把握不够到位,特别是对低年级学生,如何把握教育进度、教学氛围,如何把生硬的法律条款讲得让孩子们愿意听、听得进、听得懂,没有一定讲课艺术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而学校道法课程专业教师,缺乏法治实践经验和生动案例,往往照本宣科,枯燥无味。三是负面的影响耗损严重。青少年作为社会群体,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正确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影响。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各种反动、腐朽、落后的观念充斥着网络、自媒体等空间。有人形象地把白天在校、夜晚在家,五天上课、两天休息,形象地描述为“白加黑等于零”“五加二等于零”,正负能量的博弈一刻也没有停止,对青少年德法教育提出严峻挑战。少年法学院面临显性的、隐晦的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发现,精准“开方”。

 

三、办好少年法学院的对策思路

雨花台区关工委、政法关工委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探讨研究、寻求解决方案。

一是科学规划教学活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缺乏理论的指导如同“盲人骑瞎马”,方向模糊、行为盲从。我们与南师大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向专家咨询求教,获取理论上的帮助和指导,确立适合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和工作方式。坚持错位发展、互为补益。教学内容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既要有机衔接,也要避免简单重复,力求避开具体的法律条文讲授,重在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习惯养成。坚持案例牵引、灵活多样。教学形式不拘于课堂的讲与听,导入社会生产生活元素,由典型案例引出法律规定,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场景,激发学生的兴趣。坚持突出重点、集体备课。避开低年级和毕业年级,小初高每个阶段选择两个年级施教,学生能接受,学校家长也欢迎。同一专题的教学内容,组织相关教员在一起集体备课、集思广益,通过以老带新,提高备课质量。坚持科学施教、因材施教。制定《课目主题及备课指引》,划定合适范围,作为指导教员备课教学的总纲。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量身定制、精选内容,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润物无声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二是提高教员教学水平。注重教学技能培训。通过以会代训、观摩教学等方式,让教员们了解教学的课外功夫与教育艺术,把握课堂教学节奏和语言举止规范。注重案例故事教学。把案例改写成故事,保留主要线索和关键细节,揭示案件发生的“土壤”、诱因、主观意识、案犯性格特征以及案件涉及到的法律条款。由直白的案件过程转化成情节生动的案例故事,让青少年听完一个故事明白一些道理。注重丰富教学手段。台上“讲故事”,不是“读故事”,切忌平铺直叙、照本宣科。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多媒体等手段,搞活教育氛围。突出强化法律意识。通过案例故事教学,讲透故事背后的法律知识,让孩子懂得学法律干什么?学法用法对学习工作有什么用处?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信仰,明白法律始终伴随在身边。

三是营造家庭法治环境。“家长学校”是联系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纽带。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产生深远的影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课程,引导家长在传承家教家风、弘扬社会正能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定期邀请需要重点教育转化的学生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活动,选择主题互动交流,引导家长认清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家校配合做好学生帮教工作。通过和谐家庭、法治家庭建设,防止青少年法治教育“白加黑等于零”“五加二等于零”的情况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目前,全市少年法学院建设全面展开,已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建议在市级层面出台制度文件,统一建设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政法委、公检法司教、关工委各自分工。建立教员补贴制度,在备课、授课、交通、就餐等方面,明确补贴标准,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