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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建设篇 | 着力排解基层关工委建设中的难题
2022-06-01 16:33:04 《2021年南京市关工委工作调研成果汇编》

基层关工委是联系青少年最紧密、承办活动最经常的一级关工委组织,在加强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辅导和暑期托管服务、组织青少年开展“四个一”科技竞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江北新区关工委高度重视基层关工委建设,以贯彻落实省“两个文件”为抓手,做了大量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但基层关工委发展不够平衡,在一些地方缺钱办事、少人办事、无场地办事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

 

一、存在问题

(一)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各级关工委是由同级党委批准设立的群众性工作组织。近年来,按照“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各级关工委主任人选是明确的,并经过了相应的组织任命程序。但对关工委领导班子中的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以及秘书长的任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落实组织审批、备案等程序,这种现象越往基层越严重。有的街道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基本上是由上一任领导临时动员过来的退居二线的领导担任。退居二线领导不涉及津补贴发放问题,但一旦到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于没有组织任命程序,就不能享受“五老”工作津补贴。

(二)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一些街道关工委没有配备专职秘书长,相关工作一般由在职干部兼任,在职干部流动性也比较大。社区关工委虽然指定了一名社工参与关工委具体事务,但同时要承担党建、团建、妇联、工会、老干部等 7-8 项工作,特别是在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实施垃圾分类、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等方面,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关工委工作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影响了关工委工作落地落实。

(三)活动阵地特色不显。在一些老旧社区,关工委开展活动的场地狭小,存在一室多用、设备陈旧的现象。有的校外教育辅导站与党群活动中心、社区会议室、家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建联办,缺少适合儿童青少年活动的特色阵地。

(四)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社区没有独立财政,社区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无法纳入财政预算,一般根据工作量采取实报实销的办法落实经费保障。社区财力紧张时,社区关工委工作经费就会受到“挤压”。区教育系统关工委作为配合学校抓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力量,区教育主管部门有 2 年没有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办公活动场所的水电费都交不起,影响了工作运行,最近才补偿性拨款 5 万元。学校关工委工作经费非常有限,学校给校关工委每年工作经费 900 元,区教育系统关工委补贴 1000 元,年度工作经费只有 1900 元,这个标准在全市来看是比较低的。

(五)财务制度过于僵化。各级关工委落实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是无可厚非的,但关工委工作、“五老”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可以考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五老”适当的奖励激励,如果完全套用党政机关的财务制度来执行,很难开展工作。以江北新区关工委为例,对基层关工委年度工作考核,奖励先进单位和优秀“五老”的经费无法兑现,只能“公对公”转账,而这笔奖励经费一旦进入单位账户,又变相成了工作经费,难以兑现奖励到人头。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在职教师进站工作,100 元一次的工作津贴有政策依据,但更多的是“五老”日常默默无闻的奉献,社区想要给他们一点补助,却要承担一定风险。

 

二、对策建议

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健全完善关工委工作运行的制度机制,切实解决好基层关工委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办事等一揽子问题,提高基层关工委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及时把新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热爱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充实进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 30 周年时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关工委,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为契机,宣传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动员和安排新退休的领导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发挥好“银发人才”资源库功能,对紧缺专业人才要重点动员、重点推荐。组织部门要重视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建立进退有序的制度规范。

(二)建立健全“五老”工作队伍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近几年,“五老”工作队伍渐呈萎缩趋势。从“五老”年龄结构上看,我们认为市级“五老”工作队伍,年龄不宜超过 75 周岁;区级“五老”工作队伍,年龄不宜超过 70 周岁;街道(镇)、社区(村)与青少年面对面打交道,承担了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年龄不宜超过 65 周岁。老功臣、老模范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五老”,年龄可以适度放宽。全市“五老”志愿者要落实实名注册制,并且编入相应的专业队伍。专业队伍总体上应围绕六项重点任务来设置,比如红色基因宣讲队、法治工作队、科技宣讲队、心理关爱队、“三农”服务队、网吧监督队等等,团队规模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把握。“五老”到龄的,要组织荣誉退出仪式、颁发纪念证书,并及时补充缺额人员。建议市关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出台《关于动员和支持“五老”发挥作用的意见》,对上述事项作出明确规范。

(三)探索完善“五老”与社会工作者、关工委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模式。老干部发挥作用已成为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老干部工作部门有这样一种认知:即老干部要在老年人群体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老干部工作要在老龄事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关工委“五老”在关心下一代的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是老干部发挥作用组织化程度最高的群体,关工委的工作在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中也要起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已组建“紫金银辉”工作站,按照进校区、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进馆区“五进”的工作思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进校区传承红色基因、进社区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与关工委工作具有高度契合性和目标一致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必须做好“融合”的文章。基层关工委校外辅导站要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紫金银辉”工作站、妇联家长学校等有机融合,探索“五老 + 社会组织 + 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采取借台唱戏、搭台唱戏、同台唱戏等方式,拓展关工委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坚守阵地,保持本真,在多元化发展中,孕育新时代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新品牌。

(四)进一步落实对基层关工委的经费保障。《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宁委办发〔2012〕57 号文,对基层关工委经费和其他保障已有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议社区(村)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大党建”经费,确保工作经费稳定充足;市、区、街道(镇)三级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村)关工委建设经费的扶持力度。关于奖励经费发放问题,中办国办《意见》明确:“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省“两个文件”对此也有相关表述,但各地在落实上缺乏规范和标准。建议市关工委会同市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明确奖励经费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等一系列问题。要对长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关怀帮助,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落实“以奖代补”,给予鼓励表彰。